天津十大周边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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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1 度假、旅游、休闲的概念界定�
1.1 休闲的概念�
目前国内外对“休闲”的定义主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将休闲界定为时间,即“Time free from employment”,一般指人们除去工作和必要的生理时间之外的可自由支配时间;另一种将休闲定义为“the antithesis to work”,意思是“人们除工作之外所拥有的时间或做的事情”。人们在闲暇时间所做的事情不仅是做家务活、上街购物、参加各种辅导班,也可以是在社区进行一些娱乐活动,或外出旅游。可见,旅游仅是人们进行休闲的一种形式,休闲概念的外延远大于旅游。�
1.2 旅游的概念�
目前,关于旅游的定义有多种看法,作者在这里选取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下所示:�
(1)法国的让·梅特森定义为:旅游是一种休闲的活动,它包括旅行或在离开定居地点较远的地方逗留。
一、休闲度假旅游是相对过去的观光旅游而言,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水平的提高,需求端对旅游产品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城市中产的出现,观光旅游产品的服务水平已经不能满足;对于休闲度假产品的行程安排、酒店、服务细节要明确和量化,更注重客户的体验度,让客户在难得的假期享受一段美好时光。
二、休闲旅游是在产业的更新迭代中产生的,从观光旅游到休闲旅游,再到定制旅游,还有研学等等,旅游市场已经出现更多的细分领域。总之,客户的需求越来越多,对旅游行业内的各个环节:旅行机构的行程设计、车队、导游(领队、向导)、酒店和餐厅服务都提出新的要求,要不断学习和转型。
度假旅游(vacation tour)是利用假日外出以度假和休闲为主要目的和内容、进行令精神和身体放松的康体休闲方式(J.D.Strapp,1988)。度假旅游开始往往带有 保健和治疗的目的,最后才发展成为社会交友、康体休闲和游憩的方式(刘家明,1999)。与观光旅游等其他旅游形式相比,度假旅游具有以下特点(迟景才 1998):目的地相对固定;更加强调休息;在一地停留时间较长;回头率较高;无需导游陪同;对娱乐设施要求较高。 2、观光旅游的独立性 从消费者也就是旅游者的角度来看,观光和度假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彼此根本无法相互替代的旅游消费需求。观光主要是出于好奇心,离开常居地,到旅游目的 地,去看未曾看过的稀罕之物或稀罕之景,满足猎奇心理或获得教益,此所谓“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度假,则是以休闲的方式娱乐,获得身心的放松。 难道可以设想,一个消费者去亚龙湾度过假了,就等于去九寨沟看过神奇的山水了,或者就没有必要去看布达拉宫了?或者,一个消费者前半生走了不少地方,进行 了多次观光旅游,从此下半生就“升级”为只度假了(除非他走遍了世界的每个角落)?或者,度假的时候,就不能顺便去游览一下周边的美景?再或者,一个已经 习惯于每年夏天在地中海度假的德国人,出于对遥远东方的好奇,特地选择在北京奥运会之际,到中国进行一次长线观光旅游,于是他的旅游层次就降低了? 其实,观光和度假,只是功能不同,却没有层次之分。也许一个旅游者某一次旅行存在以观光或度假为主的目的,但观光和度假绝对是彼此不可替代的消费需求。无 论是旅游消费者个体还是旅游消费者群体,这两种消费行为都会长期存在。只要这两种需求同时存在,就不可能存在从传统观光旅游向度假旅游转化的趋势。 的确,观光旅游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一定程度上比较容易实现的旅游形式。但是,不能因此认为这种旅游就是低层次的。任何一种旅游形式都有层次之分,观光旅游也有高层次的(比如南极观光),度假旅游也有低层次的(比如农家乐)。 所有的旅游形式都是以作为主体的人的旅游需要为出发点的,“旅游需要就是指当人处于缺乏旅游状态时而出现的个体对旅游愉悦行为的自动平衡倾向和择取倾向, 是心理内驱力在潜在旅游者头脑中的意识反映”,自然风光是旅游者感觉器官的直接刺激物,旅游者旅游美感的获得或者旅游者对景观的认知程度,大部分就来源于 直接的观光和从景观当中获得的美感。